就宋代城市的经济功能而言,以往的研究有三种观点颇具代表性。第一种观点对宋代城市的经济功能总体评价不高,认为其服务性行业大于生产性行业、消费的意义大于生产的意义、政治的意义大于经济的意义[1](P946-947)、[2]"第二种观点把宋代城市分为政治城市、军事城市、经济城市、综合城市四种类型,各类城市的经济功能有异,经济型最强,综合型次之,政治、军事型较少[3](P92-99)。第三种观点来自于宋代江南区域经济的研究,认为各级城市在江南地区经济体系中承担着商品消费中心、商品生产中心、商品流通中心三种角色[4](P260-261)。这三种说法虽结论不同,却有其共性:都主要立足于分析城市自身的经济结构,都较为注重生产的地位。本文主张,城市经济发展的意义是在封建社会经济的宏观系统格局中体现的,评价宋代城市经济不能囿于城市本身,也不能片面强调生产的意义,必须打破城乡对立、重生产轻消费的二元思维模式,从城市经济与乡村经济的互动关系中着眼,从生产与消费互相促进的内在联系处入手。一、城市为商品生产开辟了市场空间,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是一对互为依存、相辅相成的孪生兄弟,生产的意义固然重要,消费的作用亦不可忽视。因为从来就没有只生产不消费的经济,也没有只消费不生产的经济。通过交换而进行的消费,就是商品的销售市场。“产品的市场越大,产品就越能在更充分的意义上作为商品来生产”[5](P296)。商品的消费市场扩大了,商品生产发展的空间也会随之拓展;商品的消费疲软萎缩,商品的生产也会萎靡不振。这是基本的经济规律。
不用说,宋代城市消费的商品主要来自乡村,是由农业提供的。因此,城市商业的繁荣就为农产品开辟了销售市场,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此,就连宋代人都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宋哲宗时的殿中侍御史孙升就说:“货殖百物,产于山泽田野,售之于城郭,而聚于仓库,而流通之以钱。……城郭乡村之民交相生养,城郭财有余则百货有所售,乡村力有余则百货无所乏。……城郭之人,日夜经营不息,流通财货,以售百物,以养乡村。”[6](卷394元祐二年正月辛巳)所谓“养乡村”当然不能理解为城市赡养乡村,而是城市对农产品商品的消费,城市的商贸流通,为农产品打开了销路,开辟了市场,从而带动了农业的商品化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乡村通过商品交换获得的收益,又可能反回来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继续再生产或改善条件扩大再生产。当然,在实际交换过程中乡村农民往往遭受着商人的无情盘剥,交换常常是不等价的,这方面的事例很多"即城市的繁荣主要建立在掠夺乡村的基础之上城市剥削乡村所造成的城乡关系的对立是主要的基本的一个方面。但也不能否认城市商业的发展和商品需求的扩大,对于小农的再生产、特别是对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积极作用。这方面的事例同样不少。
在宋代的各类城市,居民所需消费品的供应方式是不尽相同的"郭正忠先生认为:政治、军事型城市居民的消费品主要依靠官府调拨来解决,只有少量允许市场流通,略事调节;经济型城市主要靠本地的商品市场;综合型城市则调拨供应和市场调节参半[3](P92-99)。除了经济型城市之外,我们对郭先生关于其他三类城市的看法都不敢苟同。这里仅就粮食的供应方式略作分析。因为粮食是最主要的消费品,粮食的问题清楚了,其他消费品就容易理解了。
北宋的汴京被郭先生视为政治型城市的代表。北宋政府为了保证汴京的皇室贵族官僚士兵等居民的食用粮供应,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漕运制度,大规模地组织南粮北调。江淮漕运米粮之船沿汴河抵达开封,1年3次。宋真宗时,漕运粮食最多达700万石,一般在600万石左右"另外尚有沿五丈河从京东路等地运来的每年约50~70万石。这些漕粮中的大部分是江淮荆湖等地的赋税所得,并以实物的形式分配给京师等地的皇室贵族官僚兵卒,基本不属于商品的范畴。但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政府收购来的。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在其著名的《答手诏条陈十事》中就说:“今国家不务农桑,粟帛常贵。江浙诸路,岁籴米二百万硕,其所籴之价与辇运之费,每岁共用钱三百余万贯。”[6](卷143庆历三年九月丁卯)据此,若来自东南的漕粮总额以每年600万石计,则通过市场购买的部分就占了其中的1/3左右。既然是籴买而来的,这部分漕粮就具有了商品的性质。宋政府还经常就近从汴京的市场上收购粮食。如天圣年间,唐肃担任度支副使,“会官籴麦京师,数且足,有豪姓欲入官者以数十万石,因权幸以干掖庭。(刘)太后面命肃,肃曰:‘麦贮于仓,率不过二岁,多则朽腐不可食,况挠法耶?’卒不受”[6](卷109天圣八年三月己卯)。问题是,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居民的增多,这每年650万石左右的漕粮,究竟能否满足汴京的需求呢?
宋人通常采用的人均粮食消费的计量数是,1人日食2升[7](卷11)。1个享受中等待遇的士兵的饷粮标准是“月粮两石五斗”[6](卷161庆历七年十二月),[8](卷235论国计出纳事6)。汴京人口,据宋太宗说:“东京养甲兵数十万,居人百万。” [6](卷32淳化二年六月乙酉)在宋朝开国之初就已达一百数十万之众,此后肯定要持续增多。以至出现了300万、500万、甚至700万等种种说法。即使按周宝珠、吴松弟先生的考证,以北宋汴京最盛时有1317万户,150万人计[9](P348) [10](P574),那么650万石左右的漕粮,只是89万余人1年的口粮,或22万士兵的饷粮。很显然,汴京居民实际的口粮需求量与漕粮供应量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缺口。这还没有包括造酒、饲料等其他种种消费在内(譬如仅酿酒一项,《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9载熙宁九年“在京酒户,岁用糯米三十万石。”)这个缺口主要或者说只能通过商品粮填补。宋真宗景德年间,三司报告说:“富商大贾自江淮贱市粳稻,转至京师,坐邀厚利。”[6](卷63景德三年五月戊辰)以至出现了前面提到的一次能够拿出数十万石麦子的大粮商。巨大的商品粮消费市场自然造就了一大批专门以经营粮食买卖为业的商贾稗贩,单从汴京行会中的米行、麦行、面行等就可窥其一斑。
那么,汴京市场上流通的商品粮究竟在口粮需求总量中占有多大比重呢?假设汴京的常驻居民按150万人、人均年消费口粮713石计算,汴京全年的口粮需求总量则是1095万石。除去650万石的漕粮,则商品粮应达445万石左右。也就是要占到口粮需求总量的41%左右。更何况,东南地区运到汴京的漕粮并不是始终保持在每年600万石的水平上。自宋仁宗时起,由于汴河涸浅、粮区遭灾等原因,漕粮经常缺额。这样一来,对商品粮的依赖更得增加。
汴京如此,其他城市对商品粮的依赖程度就更高了。吴自牧说:南宋的“杭州人烟稠密,城内外不下数十万户,百十万口。每日街市食米,除府第、官舍、宅舍、富室、及诸司有该俸人外,细民所食,每日城内外不下一二千余石,皆需之铺家。”[11](卷165米铺6)所以,杭州的粮食贸易十分繁荣。“本州所赖苏、湖、常、秀、淮、广等处客米到来,湖州市米市桥、黑桥,俱是米行,接客出粜。……又有新开门外草桥下南街,亦开米市三四十家,接客打发,分俵铺家。及诸山乡客贩卖,与街市铺户,大有径庭。杭城常愿米船纷纷而来,早晚不绝可也。”[11](卷16《米铺》)另据周密记载,“杭州除有米之家,仰籴而食凡十六七万人,人以二升计之,非三四千石不可以支一日之用。而南北外二厢不与焉,客旅之往来又不与焉”[12](续集卷上《杭城食米》)。的确,如果算上方圆若干里的城外南北二厢居民区和众多的流动人口,仰籴而食者之数肯定会增加不少。即使官府调拨分配的漕粮,也像汴京一样不完全来自赋税。据李椿计算,临安“月须米十四万五千石”,而政府储备漕粮的“省仓之储,多不能过两月”,必须经常从市场上购买加以补充[13](卷94《敷文阁直学士李公(椿)墓志铭》)。临安漕粮中购买的数量究竟有多大呢?据宋孝宗乾道元年,司农少卿张宗元奏称:临安“辇毂之下,供馈至广,岁用粮一百五十余万硕,虽全仰两浙苗米,然所得不过八十余万硕,其余七十余万硕尽系坐仓收籴及和籴客人米斛。”[14](食货40之40)可知临安每年消费漕粮官米150万石左右,其中80万石属于租税上供米,其余的70万石是在杭州等地以“坐仓”(向士兵回购饷粮),从客商等处籴买等方式获得的。如此说来,在临安,即使是政府调拨分配的漕粮当中,来自市场购买的也占了46167%,真正属于租税收入的只占53133%。
建康府的繁华仅次于杭州,它在南宋的政治军事地位也仅次于杭州,但对于商品粮的依赖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刘宰说:“金陵古帝王州,民物所萃,食焉者众,生之者寡,岁仰籴客贩。长江天险,舟至不时,价辄翔踊。”[15](卷22《建康平止仓免回税记》)袁燮说:“金陵军民杂处,舟车辐辏,米、麦、薪、炭、鹾、茗之属,民间日用所需者,悉资客贩。”[16](卷13《黄度行状》)担任建康知府的余嵘在给朝廷的报告中说得更严重:“此邦虽名为繁庶,而民生最艰,素无盖藏,日食所须,仰给商贩,米舟一日不至,米价即倍腾涌……万一上江岁歉、邻邦遏籴,则狼狈尤甚。……以是数十万之生齿常寄命于泛泛之舟楫,而米价低昂之权又倒持于牙侩之手。”[17](卷23《城阙志四·平止仓》)这座城市所需要的粮食,恐怕绝大部分靠市场解决。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无论是政治型城市的汴京,还是综合型城市的建康府,以及居于两者之间的杭州,其城市居民日常消费的粮食当中,依赖市场供应的比重都很大,依靠赋税收入调拨的部分反而较小。商品粮对于这些城市而言,绝对不是零星的补充。这些城市尚且如此,其他城市就更可想而知了。同时,粮食是城市居民消费量最大的商品,也是宋代官府通过二税征收最多、调拨数量最大的物资。粮食的供应结构尚且如此,城市消费的其他商品也就更可想而知了。
城市不仅是农业商品的消费市场,而且是农民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供应基地。如四川农民通过成都的蚕市贸易“倾囷计口卖余粟,买箔还家待种生。不唯箱篚供妇女,亦有锄鎛资男耕”[18](卷1《蚕市》)。张方平说:“彼穷乡荒野下户细民,冬正节腊,荷薪刍入城市,往来数十里,得五、七十钱。”[8](卷26《论率钱募役事》)方回说:在浙西秀州的魏塘镇,“见佃户携米或一斗,或五七三四升,至其肆,易香烛、纸马、油、盐、酱、醯、浆、粉、麸、面、椒、姜、药饵之属不一。皆以米准之,整日得米数十石,每一百石舟运至杭、至秀、至南浔、至姑苏粜钱,复买物货归售水乡佃户。”[19](卷18《附论班固计井田百亩岁入岁出》)这些都是农民自己通过与城市市场的交换,直接获得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例子。至于农民利用商人的中介间接向包括城市在内的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事例就更不胜枚举了。
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这种双向的商品流通,使双方建立起了密切的商品交换关系,通过商品货币经济的纽带,城市和乡村结成了一个经济的统一体,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城乡一体化的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讲,城乡关系并非仅仅是统治与被统治!掠夺与被掠夺的对立关系,还有彼此促进、相互依存的一面,尽管后一方面的关系居于相对次要的地位。长期以来,人们较强调城乡关系中对立的一面,却或多或少地忽视了城乡相互促进的一面,这不能不说是件遗憾的事情。
二、城市的辐射功能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
日本著名经济史家斯波义信先生把南宋时杭州的商品集散和流通划分为三个层次的“市场圈”。第一层次市场圈是由杭州及其直属郊区组成的通商圈;第二层次市场圈是杭州的中距离商业运输圈,它直接供应杭州150万人口的日常需要物资,如米谷、薪炭、油脂、鱼肉、鲜活食品、工业原料、建筑材料、茶、盐等,其范围涉及明州、衢州、镇江、徽州等地;第三层次市场圈是以杭州为中心的远距离商业运输圈,它联络全国,甚至波及海外。[20](P336-342)其实各个城市都能够划分出大小不等的市场圈。市场圈是通过商品的消费和商品的吐纳构筑的。一方面,城市规模越大,人口越多,商品的需求量越大,购买力越强,城市的辐射能力也就越强,以它为中心形成的市场圈就层次越多、范围越广。即市场圈的大小通常是与城市的大小成正比的。另一方面,从大小不等的城市对其各个层次的市场圈的影响力度来看,越是距离较近的地方,受城市的影响越大。也就是说,城市的经济辐射带动能力是随着空间距离的延伸而逐步递减的。多数情况下,受城市影响最大的还是其第一、二层次的市场圈,即城市周边的地区。
一般说来,城市的近郊和附近地区,受城市消费需求的拉动,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条件相对好一些。城市居民所需的粮食、布帛、薪炭、鱼肉、蔬菜、水果等日用消费品,还有城市需要的雇佣劳动力等,都为这些地区农业商品生产和劳动力提供了市场。同时,城市集散销售的各种外地商品,也使这些地区得近水楼台之便。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变化,恐怕最初多半是从这些地方开始的。
如果说市镇的兴起是宋代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那么市镇兴起的原因之一就是城市的辐射带动。根据龙登高博士的研究,宋代大城市周围的市镇数量多于小城市,并且一般而言,州治所在的县份比其他县的市镇多。例如,南宋建康府所属各县计有16个市镇,其中有12个市镇位于距县治60里以内的地方。会稽府有10个市镇,其中的8个距离县城在60里以内。在杭州的周围,市镇的分布也是由远而近愈来愈稠密。临安府管辖的钱塘、仁和县境内有19个市镇,其中距县治10里以内者有10个,另有6个在30里以内,其余3个也都不超过60里。[21](P68、P69、P207)类似情况在其他地区也同样存在“《元丰九域志》记载,北宋汴京开封府有31个镇、西京河南府(治洛阳)有22个镇、南京应天府有13个镇、北京大名府有20个镇、成都府路有163个镇等等。都说明在大城市的周围和城市密集的地方镇市也较集中。这些市镇众星拱月般环绕在城市的周边,依次递进,构成了市场网络的联结支点。它们的兴起与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是分不开的。
三、城市为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场所
宋代城市人口增加的途径,除了城市自身的人口增殖之外,一个十分显著的时代特征就是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宋仁宗嘉祐二年正月戊申(1057年),朝廷发布了一道诏令:“诏京东西、陕西、河北、河东、淮南六路转运使检察州县,毋得举户鬻产徙京师以避徭役,其分遣族人徙他处者,仍留旧籍等第,即贫下户听之。”[6](卷116)这条资料对于研究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表面上看,这条资料说的是乡村居民规避徭役的问题,其实它透露出了很多乡村居民向城市迁移的信息。
首先,到宋仁宗时期,乡村人户迁移到汴京居住已经形成了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其地域涉及京东、京西、陕西、河北、河东、淮南六路,这六路几乎包括了长江以北的整个地区,范围很大,可见各地农民正从四面八方向汴京集中。
其次,乡村人户不少是卖掉田产,举家迁徙的。
第三,诏令中说导致乡村人户离土背乡迁移到城市的重要原因是徭役问题,但事实上肯定还有赋税、土地兼并、灾荒等方面的因素。正由于大量乡村居民迁到城市变成了坊郭户,使得宋政府在农村的徭役征发遇到了困难,为了保证乡村的应役人手,所以要禁止举家迁移。
第四,对于不举家迁移,而只有部分家庭成员迁移者,要保留其原有的户籍等第,也就是由未迁移的家庭成员按原先的户等向官府承担徭役。这句话反过来理解,就是如果乡村人户依然按原定的户等承担徭役,政府对其部分家庭成员迁移到城市的做法是不禁止的。而原先按规定承担徭役较少或没有徭役的“贫下户”,事实上可能主要是客户,其举家迁移与否政府不加干涉,原则上是放任的。另外,当时乡村人户离乡进城的现象肯定不止上述六路地区存在,其去向也不仅是汴京,各个大小城镇都应该有类似的事情。离乡进城者、特别是卖掉田产举家迁移者当中,有地主,而最多的恐怕是农民。特别是随着宋代客户的迁移自由度的扩大,客户们应当是进城的主力。
这则资料充分证明,宋代乡村人户之离乡进城,已经不是少数的或个别地区的现象,而可以说是全国性的普遍问题,其程度甚至严重到了影响官府徭役征派的地步。城市向来就是安置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场所。宋代的乡村人户大量离乡进城,是城市人口增加的重要渠道。乡村人户进城,一方面是徭役赋税、土地兼并等驱迫所致,另一方面也说明城市经济的发展能够为他们提供一些谋生的机会。因为不管是举家还是部分地迁移,乡村人户一旦来到了城市,就脱离了土地和农业生产,必须靠从事工商服务业立足。这表明城市经济的发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进城的农民提供谋生再就业的机会,表明城市吸纳和安置农业剩余人口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这也是宋代城市综合经济功能增强的一个显著标志。
总之,任何城市的功能都不是单一的、纯粹的而是多层次、多方面的,都不同程度地承担着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服务中心、乃至军事中心、信息中心等职能。在古代中国,城市的功能向来就具有政治和经济的二重性。一方面,城市是封建国家权力统治广大乡村的政治据点,这个职能始终没有改变,在封建时代前期尤其突出。但另一方面,在发展趋势上,随着全社会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城市在宏观经济体系中也充当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其经济功能愈益显著。
中国古代的城市无论是政治的产物,还是经济的果实,都从来就不是一个脱离乡村而存在的封闭的孤岛。城乡关系有因为统治剥削而对立的一面也有相互依存促进的一面。随着城市发展而扩大的有效需求,增强了城市的经济功能,为乡村商品生产开辟了市场空间,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为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场所。
如上所述,宋代城市经济的发展,就一定程度上既体现了经济功能逐步增强的趋势,也显示了城市经济与乡村经济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近些年来,在学术界关于城乡关系的研究中城乡一元的分析构架正在逐步取代城乡分离、城乡二元体系的理论模式。[22]把城市作为封建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局限于城市本身,而从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上加以认识,应是研究的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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