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新进展

发布日期: 2007-04-18      浏览次数: 2484  



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新进展
The New Development of Standards for Defining the Metropolitan Areas in America

罗海明 汤晋 胡伶倩 汪杰

摘 要:本文介绍了2000年美国定义的最新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CBSA,对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发展的新动向,从功能整合、大都市区特征、中央核和基本地理单元四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论述,并从中对中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提出了可以借鉴之处。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newest standards for defining the metropolitan areas in 2000 America, which is called “CBSA”, and the new development of the newest standards from four acpects: functional integration, metropolitan feature, central core and geographical unit. In light of the new development of the American standards, the standards for defining the metropolitan areas in China will be finally suggested.

关键词: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

KeywordsMetropolitan Area; Standards for Defining

大都市区(MA:Metropolitan Area)是美国的一种联邦统计标准,一般概念是一个大的人口核心以及与这个核心具有高度的社会经济一体化的邻接社区的组合,一般由县作为基本单元。美国管理和预算局规定大都市区标准的初衷仅仅是用于数据的准备、表达和比较,并没有考虑或预期到它可能产生的非统计方面的应用。但美国联邦和州政府机构应宪法的要求,都基于大都市区分配项目资金、制定项目标准和实施项目等。目前美国大都市区的重要性和使用频率要远远超过城市的行政地域概念和城市的实体地域。

12000年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CBSA

  大都市区(MA)相关概念在美国出现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其发展历程,以1949年定义的标准大都市区(SMA:Standard Metropo1itan Area)为界,可以大体划分雏形期和成熟期两个阶段:在1949年标准大都市区(SMA)概念被引入之前,由于统计区域的边界和统计单元之间的不一致性,导致从联邦机构获取的数据难于比较;而从1949年开始大都市区被定义为详细精确的定量指标体系,进而可以帮助政府机构、研究者等获取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可比较的数据。
  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在10年一度的人口普查之前都要进行新的回顾,并做出相应的调整。2000年美国最新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CBSA(Core Based StatisticArea)规定:(1)中央核:每个CBSA至少有一个人口普查局定义的人口不少于5万的城市化地区(Urbanized Area)或者人口不少于1万的城市簇(Urban Cluster),城市化地区和城市簇统称城市地区(Urban Area)(2)中心县:中心县至少50%的人口居住在规模不小于1万的城市地区,或者中心县至少5000人居住在人口规模不小于1万人的单个城市地区;(3)外围县:居住在外围县但工作在中心县的就业人口占外围县总就业人口的25%,或者外围县25%的就业人口居住在中心县等。

2 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的新进展

  纵观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近百年的演变历史,具体界定标准虽有较大变动,但其总体设计思路始终是从功能整合(Functional Integration)、大都市区特征(Metropolitan Character)、中央核(Central Core)、基本地理单元(Geographic Unit)四个方面来进行的。本文将从以上四个方面对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的新进展做详细的论述(见表1)

2.1 功能整合

  界定大都市区的挑战在于选择合适的功能整合指标,使其能够很好地反映地区的经济社会整合以及地区之间的差异。以下对通勤率等功能整合指标做具体的介绍:

(1)通勤率

  通勤率是美国最常用的界定大都市区功能整合的标准,其合理且不复杂,体现了工作和生活场所之间的联系以及地区之间经济上的交往。但目前很多变化对大都市区中央核对邻近县(邻近的县与中央核之间有着高度的社会和经济联系)的支配地位提出了疑问:(1)Berry认为当前美国国家内部之间及其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之间关系愈来愈密切,导致大都市区的功能整合需要进行更严密的分析研究;(2)更多的人在家工作也给原先用通勤率作为界定大都市区功能整合的标准带来了疑问;(3)Castells认为手机和英特网的广泛使用,美国娱乐和新闻等在全球的统治地位,国际的政治事件导致市场波动,工厂采购和生产向低工资国家转移,全球金融高速性和灵活性等五方面的技术革新导致了全新的更加综合的功能整合。
  但目前通勤率仍是最合适的功能整合的界定指标,原因是:(1)通勤仍是上班族最重要的活动。美国人口普查局报告1990年与1980年相比,在家工作的人增加了55%,从220万增加到340万。但1990年在家工作的人仅占总工人数的3%97%的人由于工作地和居住地是分离的,仍然以通勤方式去上班;(2)通勤模式的复杂化并未减少其重要性。城市的空间结构呈现出多中心趋势,人口和就业从核心向外扩散,导致通勤模式越发复杂,不再类似于原先简单的核心边缘模式,但对大多数人而言工作仍然是最主要的活动。大都市区的地理范围取决于通勤的范围,这是由社会和技术条件所决定的。即使最近几十年来,通勤的地理本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但人们上班的活动是普遍存在的。挑战就在于如何去衡量目前通勤模式的本质,从而界定大都市区的范围。

(2)其他指标

  除通勤率外,还有很多指标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用来刻画大都市区的功能整合,如英特网(internet)、电话通信模式(telephonetraffic patterns)和移动电话系统(cellular telephone systems)等。但这类界定指标与通勤率相比存在有如下不足:(1)有时联邦政府未统计这类数据,或在当前统计水平下这类数据错误较多且数据量太大;(2)有时公众不容易获取该类数据(如数据属于私人所有、有时需要版权或者用于出售)(3)没有全国平均分布的观测资料;(4)没有详细精确的普遍的地理统计单元。

2.2 大都市区特征

  大都市区特征主要与县作为非农人口集中就业或居住场所的属性相关。自1949年定义标准大都市区以来,外围县不仅用流量指标(通常用通勤率)来界定,还用大都市区特征指标来界定。1949年标准大都市区特征指标包括人口密度和全社会劳动力中非农劳动力,其刻画了当时大都市区外围县的特征。随后50多年城市、郊区和远郊区的发展,导致大都市区的特征发生改变,为了适应这种变化,1970年代至1990年代又增加了一些大都市区特征指标:城市人口增长率、城市化水平和城市化地区的人口等。由于美国农业劳动力比重持续降低,1980年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中剔除了非农劳动力指标。最近由于大都市区外围县的特征越来越复杂,简单的大都市区特征指标往往无法反映其特征,同时为了简化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2000年的大都市界定指标体系中人口密度等所有的大都市区特征指标均被取消。
  人口密度指标在2000年以前定义的美国大都市区指标体系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主要原因在于:(1)人口密度有助于直观的理解聚落形式;(2)通常人口密度与中央商务区的距离之间符合距离衰减规律;(3)人口密度与人口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属性有着密切联系;(4)社会经济紧密联系的大都市区必然具有明显的景观特征,一般表现为较高的人口密度。
2000年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之所以取消人口密度指标,主要在于:(1)美国人口密度空间分布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全国人口分布朝均衡方向发展;(2)非大都市区人口的增长主要发生在一些小的城镇,尤其是与大都市区邻接的城镇。中间密度地区人口的增长模糊了曾经存在于城市和乡村或者大都市区和非大都市区之间的人口密度的差异;(3)通信技术和交通基础设施的提高也削弱了高密度地区和低密度地区的差异。这些原因导致人口密度不再能够反映社区间社会经济的联系程度。

2.3 中央核

  大都市区的中央核一直是大都市区各项活动的中心,尤其中央商务区(CBD)聚集有大量的公司总部、金融保险机构等,以及一些与之配套的服务设施,很多位于郊区的公司对中心市同样有着很强的依赖。虽然核心随着时间在变化,它仍然是构成大都市区的关键元素。
  目前界定中央核的指标有两种趋势:(1)延续以前的指标,降低中央核最小人口规模;(2)住房、人口、就业、通勤率等界定中央核的新指标。

(1)降低中央核最小人口规模

  在1949年至1990年确定的大都市区中央核的界定指标中,50000人一直作为核心的最小人口规模值。然而,最近的2000年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中,为了能够使大都市区统计区域覆盖更多的地域范围,定义的基于核心的统计区(CBSA:Core BasedStatistic Area)有了变化,即:每个CBSA至少有一个人口普查局定义的人口不少于5万的城市化地区(Urbanized Area)或者人口不少于1万的城市簇(Urban Cluster),并且这个核心与其周边地区有着高度的社会和经济的整合,一般用通勤流来衡量这种关系。这标准定义了两类CBSAs:大都市统计区(Metropolitan StatisticalArea)和小都市区统计区(Mic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

(2)界定中央核的新指标

  另外还有一些指标可用于界定都市区的中央核:(1)住房单元密度;(2)人口和就业:比较在同一地区就业人口和居住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3)就业:工作岗位的密度;(4)通勤率:多方向的通勤流。以上界定大都市区的新指标不仅反映了聚落形式和通勤模式的变化,也得益于地理分析技术的提高,并且他们与传统的界定大都市区中央核的方法保持了一致性。

2.4 基本地理单元

  美国1949年就选择用县还是次县作为标准大都市区的基本地理单元引起长时间的争论。由于县是常用的统计基本地理单元,经济和人口的统计数据比较可信,自1949年至今,标准大都市区一直是以县作为基本地理单元的。但县范围内并非所有的国土、人口和核心之间都有着密切的社会经济联系,而次县单元(如最小行政单元、人口普查县再细分单元、人口普查区、邮政区码和栅格单元)能从分析区层面上保证上述问题的解决。然而,次县单元的数据可获取性很差,并且与先前定义的大都市区缺乏可比性。据此,2000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中仍然以县作为基本地理单元。
  随着计算技术在数据获取、储存和分析上的进步,尤其是与地理编码数据相关技术的进步,使得次县单元作为基本的地理统计单元具有可行性。如果修改界定指标体系,运用次县作为基本地理单元,为了便于数据的历史比较,以县为基本地理单元的统计方法仍然需要保留。综合考虑数据的可获取性、可信性、边界稳定性、一致性、熟悉性,县和人口普查区是当前比较合适的基本地理单元。以下对县和县再细分单元(County Subdivision)、人口普查区等次县单元做详细的介绍。

(1)

  县为人们熟知,边界稳定,用作数据分析时间较长且数据容易获取,但县是基于州法律建立的,其建立的主要目标是便于当地政府管理和服务等,因此,人口的规模和土地面积在县之间缺乏可比性,西部大尺度的县往往难于衡量和分析人口的变化。

(2)县再细分单元

  县再细分单元包括最小行政单元和人口普查县再细分单元。最小行政单元是由政府或者管理部门根据州法律定义的,1950年之前被用作定义大都市区地区(MD)基本地理单元。人口普查县再细分单元是由当地的政府机构根据人口普查局颁布的全国统一的标准制定的。县再细分单元与县相比能够更精确的反映中央核与外围地区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与别的次县单元相比数据也较容易获取。

(3)人口普查区

  人口普查区是根据全国统一标准定义的,有稳定的人口规模,从而保证了统计数据的稳定性。为了适应聚落形式的变化,人口普查区自身规模和形状也相应发生改变。人口普查区通过人口数量来界定范围,因此其通过改变边界来描述人口的变化,如果一个人口普查区人口增长了,它就会被分解成新的人口普查区。人口普查区人口数据容易获取,但经济数据缺乏。
  此外,还有邮政区码和栅格单元等可供选择的基本地理单元。

3 对中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的借鉴

  近十几年来,我国学者对大都市区界定逐步展开研究。周一星曾经假设,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核心城市与它周围县的社会经济联系强度与这些县的非农化水平有密切关系,可以用县的非农化水平来代替通勤流指标,其后孙胤社运用表征非农化水平的一系列指标来取代客流指标进行了北京大都市区的实证研究。此后,周一星等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中国沿海城镇密集地区空间集聚与扩散研究”中确定了中国大都市区的界定指标体系,即:(1)中心市。城市实体地域内非农业人口在20万人以上的地级市;(2)外围县。非农产业产值占GDP75%以上,且从事非农业经济活动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总量的60%以上;(3)基本地理单元。以县级区域为基本单元等。
  中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设计基本思想与美国是一脉相承的,但仔细比较还是存在较大差异,本文认为美国最新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CBSA和其发展新动向,可以为我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提供以下借鉴。

3.1 亟待建立的功能整合指标

  美国大都市区通常用通勤率来界定范围,这类功能整合指标直接反映了大都市区内部中心县与外围县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程度。然而,在我国现阶段城市居住地和工作地往往结合较好,出行工具依赖自行车和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广泛的城乡联系和大区域的通勤联系还未出现,而综合反映城市与其外围地区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低层次的客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技术流等方面。事实上,要全面反映我国目前的城乡之间的这种联系,数据获取相当困难。现行官方统计口径中的公路客货运量、铁路客货运量、水路客货运量、民用汽车拥有量、电信业务量、本地电话用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等指标均仅能反映单个县单元与大区域范围之间的联系,往往不能清楚地反映外围县与其中心县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因此当前我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寻求能够反映我国大都市区内核心和外围地区联系的功能整合指标。

3.2 弱化大都市区特征指标

  美国大都市区特征指标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再简单的过程,2000年美国最新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彻底取消了所有大都市区特征指标。在此之前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是基于功能整合指标和特征指标来共同界定外围县的,前者直接反映了大都市区内中心县和外围县间的社会经济联系,后者间接反映了这种联系。由于美国聚落形式愈发复杂,导致2000年以前的特征指标非常繁杂,不利于指标体系的实际应用,而且特征指标往往不能够反映大都市区内中心县和外围县间的社会经济联系。我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通过从事非农业经济活动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总量比重和非农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两特征指标来界定大都市区外围县,笔者根据2002统计数据发现,长江三角洲内几乎所有县市的GDP中非农产值比重均达到85%以上,在现阶段各县市非农产值占GDP的比重普遍提高的背景下,该指标值已不能很好的刻画大都市区外围县的特征。在我国目前的统计水平下,由于无法获取反映我国大都市区核心与外围地区社会经济联系的功能整合指标,因此外围县主要依据特征指标来界定,但从美国大都市区特征指标演变和我国大都市区特征指标非农产值占GDP的比重表现出的不适应性,从长远来看中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中应弱化特征指标。

3.3 降低中央核最小人口规模

  大都市区的本质在于其内部中央核和其外围地区社会经济联系的紧密性,而不在于中央核的最小人口规模。2000年最新的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将中央核最小人口规模从5万下降到1万,不仅表明了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中中央核最小人口规模的重要性减弱的趋势,也能够使大都市区覆盖更多的统计区域。借鉴美国的经验,考虑我国人口大国的国情,结合我国城市设市标准,我国大都市区中央核最小人口规模可以定义为城市实体地域范围内非农业人口520万和20万以上两类。

3.4 寻求更小基本地理单元

  选择合理的基本地理单元,关键在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准确反映大都市区内社会经济联系达成的一种平衡。美国从1949年定义的标准大都市区至2000年的基于核心的统计区域(CBSA)一直使用县为大都市区的基本地理单元,除了县的数据容易获取,还主要考虑到数据的历史可比性。目前中国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也以县作为基本地理单元,但以县作为基本地理单元存在下面的问题:(1)地域范围过大,不能够准确反映大都市区外围县内各地区与核心之间真正的社会经济联系;(2)不同区域的县在人口规模和土地面积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利于数据的横向比较。中国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还处在建立的初期,不存在兼顾统计数据的历史可比性的包袱。因此寻求与县相比更小的基本地理单元也是建立中国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的关键。镇在我国作为一级行政单位,虽然在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准确性上略差于县,但其能够比较精确地反映核心与外围地区的社会经济联系,因此中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可以尝试以镇作为基本地理单元。

4 结论

  美国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对中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但由于中美国情的不同,我国并不能照搬照抄美国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但美国近百年来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演变历程及其最新发展动向对中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可以提供以下借鉴之处:(1)亟待建立的功能整合指标;(2)弱化大都市区特征指标;(3)降低中央核最小人口规模;(4)寻求更小基本地理单元。笔者希望在今后的研究中,结合中国国情,深化本文提出的可以借鉴之处,对中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进行新的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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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胤社,大都市区的形成机制极其界定-以北京为例,地理学报,1992(6)

作者:罗海明,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硕士生。njulhm@163.com
  汤晋,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硕士生。
  胡伶倩,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政策、规划和发展学院,博士生。
  汪杰,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政策、规划和发展学院,硕士生。

《国际城市规划》2005年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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